近來時常對社會經濟有一些觀察, 隨之而來有一些新奇想法, 在blog可以記錄下來。其中一個新奇想法, 是有關遺產稅, 其實遺產稅是可以有創意地執行, 從而為社會資源作有效分配。
印象中今年施政報告很多方面都是派錢或減稅, 從而提高誘因, 特別印象深刻的是派兩萬元刺激生仔, 而政府又會減高額印花稅從而嘗試激活樓市股市。但另一方面, 有無可能在增加稅收角度去為社會提供誘因? 忽發奇想, 其實遺產稅能夠做到這點。
對於人口老化、資產價格下行、以及傾向通縮的國家或地方, 政府可推出以下的特別遺產稅:
- 徵收對象: 無兒無女的死亡人士之遺產繼承人。
- 用以計算資產: 不包括地產、股票、政府債券、及年期長的債券, 另外亦扣除負債 (即淨資產角度)、殯儀服務免稅額、合資格慈善捐獻。
- 稅率: 由於已不包上述風險資產, 稅率可高達50% 的 用以計算資產。
這種特別遺產稅的原理如下:
- 對於死亡一方:
- 遺產稅本身不會影響死亡一方。
- 如果在生時有兒女, 即為社會提供勞動力貢獻, 可免繳。
- 如無兒女, 則遺產稅代表資源用於社會。
- 對於繼承一方:
- 若繼承者為兒女, 則無影響。
- 若繼承者為其他親屬, 兄終弟及、姪娚、或其他親戚繼承有遺產稅務影響,
- 理論上, 在老年人多年輕人少, 而人均可繼承資產增多的大趨勢下, 可減少坐享其成的情況。
- 無兒無女死亡一方可生前處理資產:
- 投資 (買樓、買股票、買政府債/長債) 可免稅, 再轉移給親人。(但又會做成坐享其成, 不過有經濟作用, 下面有述。)
- 無人繼承, 不想給錢政府, 則可捐給慈善機構。
- 若把流動資產轉移海外, 則還有共同匯報標準 (CRS), 實際上很難逃稅。
- 對於政府:
- 可計算資產多數為存款或流動資產, 記錄清楚可方便計算, 繳稅從遺產中的流動資產中付出, 繼承一方不用煩出售物業股票或缺乏流動資金。
- 對於社會角度, 有兒女的不受影響, hopefully不會太多人抗拒或反對, 其實已給空間避稅。
- 對於經濟角度, 則可提供誘因提供勞力及經濟需求 (生兒育女), 又可支持資產價格抑制通縮壓力; 由於不是全民政策, 只徵收無兒女的人之遺產繼承者, 則不至於令樓市股市過熱。
上面是純粹的學術想法, 無關政治, 另外這是很粗略的忽發奇想, 有很多優化空間 (行文到此, 又想起海外投資不能免稅? 但金額計算又會複雜), 特別想提出的是, 即使因為大眾避稅, 政府收不了多少稅, 但稅項本身其實可以達到經濟資源調度 (提供誘因生兒育女) 、經濟金融調控 (支持資產價格、抑制通縮壓力) 的目的。若大眾仍不想生兒育女及買資產, 遺產則撥進庫房, 而非庫房撥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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